(其實這篇草稿寫好一年多了,但一直沒Post,最近已經都要領第二筆廣告收益了,才想到可以來分享)
記得之前分享過聯盟網的初心嗎?(忘記請看這)
以往我從來沒有任何一絲期待,可以靠部落格廣告領到一毛錢,所以也很少去研究...
但前年部落格上的廣告貼紙陸續為我帶來一些收益,2016年初,這收益終於超過1000元的領取門檻了!
2016Y二月份提供一些資料後,2016Y三月初終於收到了我第一筆廣告紅利(1,177元,扣掉手續費,領到1,147元)!
這其中包括用Agoda、Hotels.com的貼紙進去訂房,每筆交易可以賺到200~260元左右的廣告金,
還有朋友利用我部落格旁的貼紙連過去買衣服,總之,我也不知道是誰,讓我賺到175元左右的廣告費。(她當次購物的某個%)
這篇其實也不是要特別推廣什麼,畢竟我沒有特別想要透過部落格賺錢,而單純覺得這樣的模式、市場和一般的部落格廣告比起來相對有趣,哈!
如下例,一樣推薦Affiliates,還可以針對妳網站的社群,選擇不一樣的廣告貼紙~~~
算是一種可以隨著部落格格主客製化的行銷方式唷!
Affiliates的商品越來越生活化,MOMO、各大訂房網站、ZALORA、OB嚴選、Hunter等等都是很容易吸引女生點入的網站~~~
甚至還有維納斯塑身衣(目前暫停推廣中)、蔥媽媽等等,加上Affiliate好像是家新加坡公司,所以也有很多國外網站的選擇,
Affiliates網站的報表也做得很清楚,大家真的可以花時間玩玩看~~~
只要申請好Affiliates帳號,針對有興趣的商品提出〝申請推廣〞,申請成功之後,把連結或是貼紙放到自己的網站或部落格上,
待累積獎金到1000元,提供給Affiliates匯款帳號,每個月15-23號都可以提出獎金的給付~~~
平均下來一年約至少有1000元左右的被動收入,可以當作我寄書給大家的一些運費補貼,
最近又陸續看完三四本書,還在猶豫是要生之前寄出還是要產後再寄,哈!
先介紹到這邊囉!歡迎大家留言討論~~~

好棒啊 寫部落格也有收益 金錢數量多少,也許不一定是最重要的。(看個人需求) 有收益總是讓人歡喜的
是呀!不是靠這賺錢,但每次領到,還是很歡喜!
最近才領到250哈哈,因為金額不到1000所以我選了護手霜 我記得你的初心,之前一直要用沒用,感覺好好玩,也來玩玩看謝謝貝拉分享!^^
哈!這不是痞客邦MIB的廣告分潤哩!但被妳一說,我痞客邦的廣告收益也要到期了,我也來選護手霜和頭皮護理精油,噗~(但還沒上傳身分證認證XD)
哈哈哈對我說的是痞客邦的 我也是今天才上傳,到五月中而已,默默的也兩年了 趕快跟我一起來護手XD
我的只到4/26哩!好險妳說換護手霜,本來我還想說看起來很麻煩要放棄那509元,沒想到真的可以換喲!謝謝妳這美麗的錯誤哈哈!
原來如此~ 我其實也有註冊這個網站,但用的不太好~一直沒搞懂就是了~ 然後累積的金額一直不到1000,一直延後付款~心情很差啊!哈 改些日子再好好研究一下~有問題再請教你
歡迎來討論喲!其實我也沒啥空完,今年到目前為止業績很差,才3x元吧!哈哈!因為momo的廣告最容易有人點進去,上次不小心把動態圖片廣告弄成只有貼紙就回不去了,從此沒在幫我轉進什麼收益...XD
這家有上新聞 聯盟網(www.affiliates.com.tw)旗下會員惡意轉址到已經下架的廠商,一審聯盟網(www.affiliates.com.tw) 判罰60萬。即新聞中的富創公司。 相關判決 書:https://www.lawsnote.com/judgement/59e02c54bb10ae3a277066ba?t=1935047694 判決字號 106,民商訴,3 --- 惡意轉址英文教學網站部落客.行銷公司挨罰 中國時報報導 隸屬iTutorGroup 集團的麥奇數位公司,控訴英宇科技、富創藍圖行銷公司未經同意,冒用TutorABC等系列商標,惡意轉址廣告,致使民眾點擊「前往TutorABC」超連結,卻會進入英宇的engoo英語教學網站,影響網站瀏覽量,智財法院判富創、蔡姓部落客各須賠償60萬、4萬元,另須刊登判決書主文於四報。 判決指出,麥奇數位公司隸屬於iTutorGroup 集團,旗下尚有TutorMing線上華語教學網站,市值超過10億美元,具有全球知名度,麥奇已在2007年在台取得Tutor系列註冊商標,包含TutorABC、TutorGroup、TutorMing等,且已被台灣智財法院認定為著名商標。 麥奇數位指控英宇、富創未經同意,冒用Tutor系列商標,以惡意轉址廣告的方式,刊登有TutorABC商標的廣告連結,實際卻連結至英宇所屬的engoo英文教學網站,造成消費者混淆,憤而提告。 英宇公司反駁,2015年11月起委託富創推廣廣告,富創再委由蔡姓部落客協助刊登,但部落客間如何經營與運作,以及廣告網頁內容,英宇無從得知,尚且任何人皆可複製、轉貼engoo網址,加上事後主動提供富創公司資訊,並非主動侵權或有串通不法。 富創供稱,接獲英宇公司通知時,已立即通知部落客改善,後廣告皆順利連結至TutorABC,研判為個人行為,公司旗下有6千多名部落客,其個人行為公司難以全面掌握。 智財法院認為即便是部落客的個人行為,最後均由富創的技術完成轉址,富創難辭其咎,判富創、蔡男須賠償各60萬元、4萬元,富創另須將判決書案號、主文等刊登至中國時報等4報一日,全案可上訴。
謝謝您的分享,讓我更了解法律的界線。東西真的看人怎麼用,不能存有僥倖貪小便宜之心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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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水你好, 想了解痞客邦的分潤,google到您的部落格, 原來還有聯盟網這種廣告機構, 是不是類似google的adsense呢? 聯盟網與痞客邦本身的分潤你覺得那個比較好呢? 謝謝你的分享.
Hi 您好,我對google的還沒有太多了解,痞客邦的廣告我只知道能夠開啟和關閉,無法像聯盟網那樣自己選擇內容,不過,痞客邦和聯盟網的收益金額對我來說都差不多,呵...(但我沒有特別經營啦!,金額很少) 痞客邦的目前好像被我關閉了,其實我不太喜歡部落格裡頭太多廣告,放像相關訂房網址對別人而言某種程度是方便,但單純廣告在看文過程就是annoying...記得痞客邦的廣告收益,一年內沒有達到某個金額不能領錢,只能換東西喲!
好像不錯喔~
歡迎玩玩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