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初心,早上七點就完成了,差一點趕在七點半就把它砍舅!
我是一個非常喜歡走路的人,結婚、懷孕、生小孩後,因為家住得遠,每天通車時間就扼殺了我往日走路的時光...
我以前還可以從公司走回當時娘家,還挑戰走兩個不同路線,快走需要花約一小時,
當時同事都開玩笑說:還有第三個路線呀!高速公路!
尤其在英國念書時,搭公車到超市買菜單程就要花1英鎊,用當時的匯率算起來是台幣60元,
超級窮的我,一整年唸書下來,買菜完搭車回學校的次數,五隻手指數得出來...
儘管每次去超市都是扛醬油、米、牛奶、吐司、紅酒等等非常重的東西,我也都選擇來回快走40分鐘~~~
我想也是因為這樣,我在英國異常孤僻,尤其是買菜,因為我真的很害怕提很重的東西,還要等走得慢的同學!
曾經我也在麥芽睡著後,晚上10-11點,到家樓下河堤去跑上三圈 (一小時),試圖找回運動魂...
但晚上實在還蠻可怕的,有一次看到一對情侶在路邊發狂大吵 (我在河對岸都聽得到他們吵架內容),
那陣子鄭捷新聞又火熱,河岸某幾段其實連路燈都很昏暗,那次之後,我就不敢晚上去跑步了...
是說,我也不是一個喜歡跑步的人 (但不知道以後會不會喜歡),
前幾天,和一位主管聊天時,他提到〝早上五點起來運動〞這件事...
於是我就開始考慮早上起床快走的可能性,
但我了解自己是一個“有目的”才走得快的人,
走上三圈讓我一點動力都沒有,
於是乎,我給自己規劃了新的路程:快走一圈再快走去星巴克買咖啡。
今早本來還期望下雨,我就可以繼續賴床了,哈!
從五點半賴床到六點,一直在床上糾結的我也差不多醒了。
整裝完畢,六點2X出發,買完早餐回來居然才七點!(有動力真的走好快)
邊熱雞湯邊悠哉吃早餐,今天的早晨通體舒暢,超級美好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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